2007年11月5日,经中国版权协会理事会研究,北京世图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被正式接纳为中国版权协会团体会员。此外,当日世图版权亦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达成合作意向,代理全国范围内的著作权登记业务:
■|关键词:
著作权登记、版权登记、版权注册、著作权注册、著作权备案、版权备案、出书网、版易网、世图版权

■|版权登记业务范围:
·文字作品(书稿、图书、文章、论文等)版权/著作权登记
·口述作品版权/著作权登记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版权/著作权登记
·美术、建筑作品版权/著作权登记
·摄影作品版权/著作权登记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版权/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作品版权/著作权登记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版权/著作权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版权/著作权登记
■|版权登记的意义:
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自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版权登记的收费标准:
·单种文学/艺术/技术表现形式版权登记:1000元
·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800元
·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800元
·其他形式敬请咨询。
■|版权登记的办理时间:
30个工作日(版权保护中心应当在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准予登记的将颁发作品登记证;不予登记的,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版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个人办理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影视作品填写影视作品登记表,音像制品填写音像制品登记表。
2、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需要作者签字。
3、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4、权利保证书。
5、作品原件与复制件,复印件需要作者签字。
6、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创作过程、版权归属及发表情况等。
7、非职务作品证明。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办理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影视作品填写影视作品登记表,音像制品填写音像制品登记表。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单位需提交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
4、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创作过程、版权归属及发表情况等。
5、委托书。
6、受托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7、作者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8、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或协议的原件与复印件。
9、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10、权利保证书。
备注:
·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版权登记须知:
一、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五、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自愿登记证书》。
六、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
七、登记部门自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版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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