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有关出版法律法规及知识产权法,尚不能对伪书作出违法解释,致使伪书横行,有恃无恐。盗用书名、编造内容、伪造作者,作伪书手段已无所不及,严重扰乱破坏了日益扩大的版权贸易正常秩序。伪书的泛滥更让读者深受其害,一不留神,就会接受到被歪曲或被删改阉割的内容思想,承受错误信息带来的误读之苦。
三、倒卖书号现象严重。
一些经济效益差的出版社自己不组织稿件,而是通过和书商合作,变相倒卖书号,收取利益,养活自己。这些出版社只要有钱收,就随意将自己的书号卖给所谓的文化公司,且根本不管对方出什么书,质量究竟怎样。经营这些所谓文化公司的书商,为了获取最大商业利益,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组织一群写手,采取跟风、抄袭和制造假书伪书乃至出盗版书的方式进行图书发行。由于这些书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正规图书,所以书店可以堂堂正正地进货销售,就连新华书店也不例外。而那些对于图书品牌和出版社不是很了解的读者是不会想到自己在正规书店购买的正规图书,竟然是书商通过倒卖书号弄出来的质量毫无保证的“李鬼”。据出版界权威人士透露:书商的这种做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多,且受伤不重。以抄袭行为为例,即使书商被逮到法院打官司,这期间还有一个时间差,并不会影响书的发行。在法院判决时,书的发行数量也不好认定。因为很多书即使实际上印刷了几万册,甚至几十万册,也只会在书本上注明印刷了几千册。
整顿出版市场,良方何在?
如何应对当下出版市场上的种种混乱情况,尽管已经不乏呼吁清理整治者,但论者大都认为目前尚未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好办法。譬如有人建议施行“作者诚信档案”,从作者那里杜绝抄袭事件的再次发生。这个办法看似可行,实则意义不大。图书市场上有抄袭行为的图书大多是集体编纂,而非名人。这种书随便署个名字就出版了。根本没有一个真正的作者,诚信追查,自然无从下手。
我国到目前还没有出台《出版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新闻出版管理条例》虽然对出版规范有明确规定,但执行力度不够,同时因为时代发展,对很多新问题譬如伪书问题等缺乏明确的惩罚措施。出版管理部门目前虽然对于出版社的选题控制非常严格,在应对伪书盗版现象上却有些捉襟见肘,看来也需要在管理政策、手段和力度上拿出更多办法。
面对这种无可奈何的情况,一方面我们呼吁出版业做好自律,提高自身监督监察体系的实际效率,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也要尽早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更加有力、有效地管理图书出版业。图书出版毕竟不止是一个简单的商业行为,从小处说,它是检验一个出版社诚信度的最有效方法,一个常常靠跟风和做假冒伪劣产品过活的商家,如何能出版有独特眼光的好书,如何让读者信任它,又如何能有美好的未来?!往长远里看,图书出版对文化事业有着强力的规划整合作用。一个抄袭盛行,假冒成风的出版界,在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同时,绝对是文化界各种不良行为的助推器,是文化界不道德滋生扩散的温床。
为了出版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了整个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真的需要好好整顿图书出版市场了。